各班级:
为做好2025-2026学年学生资助工作,实现精准资助和应助尽助,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根据《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管理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2026学年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以班级(2023级—2025级)为单位,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学生为成员的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负责初步认定评议。学生代表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人数不小于班级总人数的10%,且小组成员名单需在班级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2.符合学生资助对象的同学填写小程序,同时电子版《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电子版相关佐证材料(低保证、家庭资助户、事实材料说明、病历等图文材料扫描件或照片),23、24级学生于2025年9月14日前交电子版材料至班主任。25级学生于2025年9月21日前交在电子版材料至班主任。
3.各班级认定评议小组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对同学负责的态度,根据申请表,对照《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管理规定》确定的认定标准,结合家庭经济因素、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日常消费行为和生活状况等情况因素,通过家访、个别访谈、信函索证、大数据分析、民主评议等,进行综合评议,23、24级于2025年9月17日前,25级于2025年9月24日前确定本班资助对象名单,并进行适当范围内的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4.各班主任将公示通过的被认定为资助对象的《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学生资助班级评议记录表》和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版材料上交金于凯老师进行审核认定,完成后汇总至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5.学院负责资助的老师会根据班主任提交的名单联系学生在浙江省学生资助“一窗受理”平台(操作流程参考附件3)发起认定申请。
联系人:
人工智能学院 金于凯老师
电话:13758711501